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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葆森董事长人大建议之《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劳务输出大省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园》

发布时间:2013-03-06 新闻来源:旗下子公司

      藉助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人口资源优势以及加入WTO契机,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蓬勃发展,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有效地缓解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就业压力。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亿人,实现人均月收入2290元,约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95%。

      但也应注意到,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多异地就业为主,以河南、安徽、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居多。大量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由于长期处在流动状态,每年平均有效工作劳动时间仅为10个月,全年收益约20%用于交通支出,既增加了社会公共资源与个人收入支出,又加剧了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等社会矛盾。而对于不少想要回乡务工或者在家创业的农民工,却也不得不面对,本地产业发展和配套的滞后,筹建创业资金和获取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不足。随着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的速度也必然会加快。如果城镇没有足够的就业吸纳能力,那么农民市民化之后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就业始终是劳务输出大省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既是问题和负担,也是资源和红利。劳务输出大省利用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建设劳动密集型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到劳务输出地落户,使农民在家门口转化为产业工人,在城镇化进程中融入当地社会,安居乐业,实现安居梦、就业梦与市民梦,为四化协调发展提供强力支撑。2012年外出农民工1.6亿人,保守估计40%返乡就业,即6400万人,将惠及约2亿人口,对缓解交通运输、社会问题、子女教育与老人赡养等将产生明显的社会效应,加速地区城镇化进程。

      但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利润低、以中小企业为主、产业聚集要求高等特点。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创建优良的园区发展环境,对于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务输出大省转移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我建议:

      一、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支持力度,促进园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在其周边拥有完善的产业链条分工,建议中央政府对园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财政贴息,提升园区硬件条件,促进园区发展,使园区尽快形成人流、物流、资本流、信息流的聚集地。

      二、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吸引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园区。河南、四川、安徽等劳务输出大省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配套薄弱、融资环境相对较差,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总体要素回报率低,为调动企业积极性,建议针对落户园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前期项目建设阶段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三、给予贷款扶持,缓解落户企业的资金压力。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实力有限,建议一方面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方面向落户企业倾斜,另一方面中央及地方政府针对带动性强、吸纳就业人口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户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缓解资金压力。

      四、给予税收优惠,减轻落户企业的经营负担。近年,受国内要素成本上涨、外围需求疲软、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利润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建议给予落户企业一定的税费优惠,如减收增值税、所得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为落户企业减负。

 建议人:胡葆森

                                                  2013年3月